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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(简化版)

10472  2023-03-21 10:29:44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求,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、适合职业教育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,进入我校学习深造,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。单独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开程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、招生考试命题组、招生考试评卷组、纪检监察组、招生考试考务组、财务审计组、后勤保障组、安全保卫组。

三、招生对象

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。考生报名结束后,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,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。

四、招生计划及志愿情况

1.招生计划情况: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。

2.志愿情况: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,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。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专业调剂只能在本专业群中完成。

五、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

(一)报名时间和方式

1.报名时间:2023年3月11日—4月9日

2.报名方式:网络报名。考生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(www.vtcsy.com)或汽车分院网站(www.qcxy-edu.com)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。

(二)资格审核

报名工作结束后,学校将于规定时间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,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。

(三)报名费缴费办法

考生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,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,报名费120元/生。逾期未缴费者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。考生遇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的,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报名结束前提出退费申请,其他情况不予退费。

六、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

考生于4月13日—15日,登录学校“单独招生报名系统”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
七、命题与考务管理

学校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电〔2022〕14号),《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选聘有关教师组成命题组,自行组织命题。命题、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,考务管理工作由考务管理组负责。

八、考试科目、考试形式、时间、地点

(一)考试科目

文化素质测试(语文、数学)、专业综合课测试、技能考核。

(二)考试形式

笔试+实操(技能考核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)

(三)考试科目分值

笔试:文化素质测试(语文、数学各100分)满分200分;职业技能考核(专业综合课满分200分,技能考核满分100分)满分300分,总分500分。

(四)考试时间

笔试:2023年4月15日

8:00-9:30    文化素质测试

9:50-10:50   专业综合课测试

11:10-12:10 技能考核

(五)考试地点: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(沈河区文萃路124号)。

(六)公布成绩时间:2023年4月19日公布成绩。

九、评卷工作

评卷工作在汽车分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,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,实行集中封闭评卷。

十、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

1.录取时间:2023年4月20日(同时公布录取结果)。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,学校将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发布。

2.录取原则: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,择优录取。

录取工作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下,由汽车分院组织录取,按照总成绩进行录取。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,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数录取,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成绩、文化素质测试成绩、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凡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,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,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。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33号令)进行处理。

十一、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

考试成绩查询:考生可通过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,查询考试成绩。(查询时间:2023年4月19日)

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、报考信息造假的考生,一经查实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十二、成绩的复核

成绩公布后,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,可于2023年4月19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,过期将不予受理。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,不重新评卷。

十三、录取备案时间

汽车分院将按照要求时间向沈职院报备,并由沈职院统一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备案时间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,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。

十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以上所有报名考试时间及安排,考生可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(www.vtcsy.com)或汽车分院网站(www.qcxy-edu.com)查询。

申诉举报电话:招生录取组:024-31123599

纪检监察组:024-24824949

注: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最终公布信息为准,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。


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

招生就业处     

2023年3月21日


附件:

2022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计划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招生对象

学制

招生计划

学费标准
元/年

460701

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43

5000

460703

汽车电子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54

5000

460702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85

5000

500210

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

中职毕业生

3

30

5000

460113

模具设计与制造

(3D打印技术方向)

中职毕业生

3

25

5000

460101

机械设计与制造

中职毕业生

3

22

5000

460305

工业机器人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30

5000

460306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45

5000

460301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中职毕业生

3

72

5000

合计:

 406



注: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最终公布信息为准,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。


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

招生就业处     

2023年3月21日

学院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
招生办:024-31123588 31123599 248221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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